号码邮箱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提供的服务之一,其所有权全部属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固话、小灵通和手机用户均可以申请注册号码邮箱业务,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以下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或受理程序,才能成为号码邮箱的正式用户并使用相应服务。
(一)关于服务开通
1. 用户必须完全同意号码邮箱用户注册协议。
2. 用户在业务注册或受理时必须提供详实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 用户须为使用号码邮箱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暂不收费的邮件服务除外)。
4. 用户需完全符合上述条件,才能成为号码邮箱的正式用户。
5. 号码邮箱业务在用户受理后承诺24小时内实现业务的开通/销户/变更。
号码邮箱的主产品指注册时与号码邮箱相关联的接入产品(宽带/小灵通/固定电话产品)。主产品发生变更时,号码邮箱做为子产品将同时发生变更如下:
1. 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停/复机:号码邮箱的主产品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如发生停机的情况,主产品一旦停用,作为子产品的号码邮箱也随之停用。停用期间不计费,且用户信件给予保留。一旦主产品恢复使用,邮箱也将恢复使用。
2. 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拆机:号码邮箱的主产品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如发生拆机的情况,号码邮箱系统对原有号码邮箱帐户进行销户,用户邮件及其他资料全部消失。
3. 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改号:号码邮箱的主产品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如果发生改号的情况,先将原有邮箱销户,再根据改号后的新号码重新开设新号码邮箱帐号。号码邮箱系统将给予用户为时1个月的过渡期,在该月内用户仍可以使用原号码邮箱帐号进行邮件收发及保存等操作,到期后系统将对原有号码邮箱帐号进行销户。
4. 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升位:号码邮箱的主产品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如果发生升位的情况,号码邮箱帐号也将升位成为区号+升位后的号码。升位完成后的5个月内,系统将自动设置原邮箱帐号作为邮箱别名,在这期间内发送至原邮件地址的邮件都将会被收到。并用户需及时更改使用习惯,启用升位后的新帐号,5个月后原邮箱帐号将被删除。
5. 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过户:号码邮箱的主产品固话、小灵通、手机过户时,经新旧户主确认同意,新用户即可继续使用号码邮箱业务。如果新户主要求停止使用本业务,将对该号码邮箱账号进行销户。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号码邮箱邮箱业务为收费服务。用户需按时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方可享受所订购的服务内容。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或调整号码邮箱的资费,并会提前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等方式提示变更内容。若用户不同意所变更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所订购的号码邮箱;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该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资费的变更。
3. 用户应在规定时间内,依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指定方式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用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自己的号码邮箱的费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可以视为用户自行放弃该电子邮件帐号的使用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留从系统中删除该帐号及帐号下所有内容(包括邮箱内邮件及网络硬盘存贮的文件等)的权力。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得无故中断对用户的邮件服务,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需暂停服务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须事先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等方式通知用户。
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号码邮箱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暂不收费(免费体验)的邮箱用户如果在任何连续180天内未经任何形式(WEB或客户端方式)的使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可视为用户自行放弃该邮件服务的使用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留删除该邮箱账号并停止为其提供邮箱服务的权利。
用户自行承担传输内容的法律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应根据所有适用于邮件服务的地方、国家和国际法律以及互联网等方面的规定。用户必须遵循:
1. 不得利用号码邮箱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
2. 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 不得利用邮件服务传输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 不得利用邮箱服务进行干扰、混乱网络服务或其它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
5. 不得利用邮件服务向其他邮件用户分发垃圾邮件,或发送任何未经请求或授权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
6. 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箱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有权取消该用户的号码邮箱,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负责。
1. 保护用户隐私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邮件服务时存储在号码邮箱邮件系统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e) 为维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合法权益。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用户通过号码邮箱在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2. 因用户原因造成号码邮箱密码泄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 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4. 用户应清楚知道,号码邮箱邮件服务为每个用户提供的邮件存储量都有一定的限制,超出服务所对应的邮件存储量将会造成邮件丢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对超出邮件存储量而造成的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提供的号码邮箱邮件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有在获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变更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所变更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所订购的号码邮箱。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该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更。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用户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一致同意:本协议在得到用户的书面签字或盖章,或者虽未书面确认但用户在进行网上注册程序过程中认真阅读本协议后,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程序的,均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即被视为双方达成服务使用协议,双方均受本服务条款约束。
本协议各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邮件服务条款要与国家法律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法律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法律条款为准。